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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庆高新法院:疫情不挡执行路 优先执结三涉民生案

发布时间:2020-03-17 14:42:19


“你好,我们三个人的劳务费已全部收到,非常感谢你们高新区法院及执行局为我们讨回了劳务费,谢谢!”13日,申请人林某向高新法官贾李强谢道。 


原来,申请人林某、赵某、孙某系大庆市一装修公司的工人,因装修公司拖欠劳务费,三人无奈向劳动仲裁部门申请劳动仲裁。经仲裁庭调解,由装修公司一次性给付三申请人劳务费共计58280元。但装修公司并未按照仲裁调解书履行义务,三人遂于2020年1月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春节前,收到案件后,贾李强仔细查阅卷宗,详细了解案情,并很快从中发现三名申请人均为50岁以上、无正式工作、生活特别困难。
当时,春节脚步临近,因此这笔劳务费对三申请人来说,无庸置疑是至关重要的。为让三申请人过好年,贾李强多次调查被执行人财产情况,但未查到其名下有供执行财产,且公司已停业多日。
随后,贾法官通过工商登记,找到了被执行公司负责人商某,向其说明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严重法律后果,并告知拒不履行就在拘留所里过大年!面对法院强制威慑力,商某与三申请人进行沟通,并于当日给付三申请人20000元,余款承诺正月十五给付。
春节后,被执行人以疫情受损、无力给付为由,拒不支付剩余劳务费,并自称公司为“承担疫情防控任务企业”。
经查,被执行人并非属于承担疫情防控任务的企业,且已停业数月。而三申请人因疫情无法外出务工,急需该笔劳务费维持生计。
鉴于上述情况,贾李强再次打电话,明确告疫情期间不执行,于情、于理、于法都说不通,如再执迷,除将司法拘留外,还要追究其它法律责任。
看到法院强硬执行攻势,无理的被执行公司负责人商某最终于3月12日将余款38280元通过执行案款缴纳二维码方式履行完毕。至此,三件涉民生案件全部执结完毕。
“民生无小事”,直接影响人民群众对司法公正的切身感受,关乎社会和谐稳定大局。在疫情期间,大庆高新区法院不断提升政治站位,注重服务大局,坚持严格防控疫情与依法执行案件有机结合,对梳理出的待执涉民生执行案件,采取优先立案、优先执行、案款优先发放,并充分利用执行系统网络平台,及时启动网络查控对被执行人名下的银行、不动产等财产信息进行查控,确保涉民生案件当事人胜诉权益得到及时兑现,保障弱势群体合法权益。

责任编辑:杨欢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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