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期间,为了千家万户,我们快递人员相对繁忙,很难有时间到法院开庭;另外,人员聚集还可能存有疫情感染风险,而网上开庭,则很好解决了我的难题!我虽然是被告,但依然为你们这种审判方式点个赞!”2020年2月14日上午11:20分左右,刚享受“指尖”诉讼的快递员王某这样说。
原来,这起案件的被告王某,是大庆一名快递员。在2019年8月17日中午,他送快递的过程中,一不小心,与横穿道路的刘某发生刮撞事故,致对方受伤。经事故责任认定,王某全责。后因赔偿事宜未能达成协议,刘某于今年年初将对方诉至法院,要求赔付千元医疗费及误工费等费用,共计10500元。
主审法官杨杰接到案件后,第一时间查阅了卷宗,并进行依法送达。
为避免人员聚集、防止交叉感染,同时保障司法审判工作有序进行、切实维护当事人的诉讼权利,2月14日上午,这起交通肇事责任纠纷案件通过“移动微法院”系统如期开庭。
庭审中,法官和双方当事人同时登录“黑龙江移动微法院”小程序,由法官通过“多方视频”功能,在线邀请当事人视频开庭。点击“开庭”按钮,庭审询问正式开始。核对当事人身份、告知当事人权利义务、法庭调查、举证质证、法庭辩论、当事人最后陈述及签名确认等程序,都在手机“视频聊天”中有条不紊进行,声音清晰,画面流畅,庭审全程同步录音录像。
经法官多次耐心调解和劝说,双方调解数额差距不大,基本达成协议,但因被告单位是快递公司,且本起事故是在其送快递过程中发生的,因此调解结果势必要涉及到被告单位,须经单位同意,被告才能作出同意与否的结果。后因被告单位不同意而导致调解搁置。最后,双方通过“微法院”在庭审笔录上签名。
“这次调解,虽然没有成功,但我还是很满意的,必定双方调解的数额差距不大,而且我本人对这数额亦是认可的,只是单位那边尚未沟通好,相信我回去沟通后,过不了多久,单位会同意的。”在
“微法院”系统签名后,被告王某通过微信对主审法官杨杰这样说。
据介绍,为减少人员交叉传染,切实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生命安全和合法权益,为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提供高效司法服务,大庆高新区法院按照上级法院的要求,将“移动微法院”的使用落到实处,并充分运用信息技术手段助推诉讼程序简捷化,实现了简案快审、提高诉讼时效。如今,大庆高新区法院运用“微法院”系统网上隔空审判越来越多,逐渐走向经常化,并成为打赢疫情防控人民战争、总体战争、阻击战的司法保障利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