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减少人员聚集,切实保障诉讼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按照最高人民法院、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以及大庆市中级人民法院通知精神,现就疫情防控期间我院有关诉讼服务和申诉信访事项告知如下:
一、从即日起,诉讼服务和申诉信访接待场所暂时关闭,停止现场办理立案等诉讼事项和接待申诉信访群众,恢复时间视疫情变化另行通知。
二、拟到人民法院办理立案、提交诉讼材料的,请优先通过电话联系,也可以通过黑龙江诉讼服务网(www.hljcourt.gov.cn/ssfw/)、黑龙江移动微法院(在手机微信添加“黑龙江移动微法院”小程序)等线上渠道网上立案。
三、有申诉信访需求的,可通过院信访办、信访工作人员电话联系,也可以通过网络或12368诉讼服务热线信访投诉语音系统办理。
四、有其他诉讼服务需求的,可参照本院于1月30日发布的《疫情防控期间诉讼服务公告》,并及时与人民法院工作人员取得联系。
疫情防控期间相关措施带来的不便,敬请理解和支持!
人民法院有关立案事项联系人:梁忠发,电话:6679739,18545956061;有关申诉信访事项联系人:梁忠发、王野,电话:6679692,18545956061,18545956136。
大庆高新区人民法院
2020年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