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添加收藏 / 设为首页
首页 法院概况 机构设置 新闻中心 司法公开 诉讼指南 法学园地 法苑文化 专题报道 庭审直播录播 民意沟通

 

三名“白衣天使”替考被判刑

发布时间:2020-01-08 16:35:36


为谋取经济利益,三名山东籍的医生,谎称可帮人办理执业药师资格证,实际是通过替考来完成此事。三人千里迢迢来到大庆替考,本想会很顺利,不料当场被监考老师揭穿,最终谋财不成反被判刑。

近日,这起代替考试案,在高新区人民法院公开审理,法院邀请八一农大60余名师生旁听庭审,结合案情以案释法,给学生们上了一堂生动、直观的法律课

案起

医生替考被当场抓获

王某、高某是山东一家医院的医生,张某是同家医院的护士。 

2018年上半年,王某想到一个挣钱的好路子,替人考取执业药师资格证,她把这个想法告诉了同事高某,高某同意可以替人考试。 

想法有了,可不知去哪找人,于是,王某联系了张某,让其帮助介绍考生,张某可从中赚取差价。

随后,张某联系替考一事,怕考生知道是替考不放心,向考生谎称通过关系,可帮其办理执业药师资格证。双方讲好价格后,张某开始安排王某、高某,代替他人考试一事。 

2018年10月14日,张某帮助王某介绍了考生赵某。王某通过中介报名成功后,从山东来到我市,在实验中学二部代替赵某参加2018年执业药师资格考试。没想到,王某在替考至第三科时,被监考人员当场发现。 

当日,在王某的介绍下,一同从山东来大庆参加替考的高某,在实验中学二部代替韩某,参加2018年执业药师资格考试。

高某在替考至第四科时,被监考人员当场发现。

事后,王某、高某被大庆市人事考试中心工作人员移交至公安机关;张某于2018年10月31日,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

判决

 三人构成代替考试罪

2019年12月23日,高新区人民法院公开审理了此案。 

庭审中,法官身穿法袍,严谨肃穆,依法有序推进法庭调查、法庭质证、法庭辩论、被告人最后陈述等法定程序。 

最终,高新区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王某、高某、张某,代替他人参加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三被告人的行为,均构成代替考试罪,应予惩处。 

本案系共同犯罪。张某主动投案并如实供述其犯罪事实,系自首,王某、高某归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系坦白,均可从轻处罚。 

王某、高某、张某自愿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承认指控的犯罪事实,愿意接受处罚,可从宽处理。 

综上,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判决被告人王某犯代替考试罪,判处拘役四个月,缓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 

被告人高某犯代替考试罪,判处拘役三个月,缓刑四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七千元。 

被告人张某犯代替考试罪,判处拘役一个月,缓刑二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

提醒

替考双方都会被定罪

庭审结束后,办案法官结合这起典型案例,深刻剖析被告人触犯刑律的自身动机和外部因素,为学生们详细讲解替考入刑的立法本意。 

法官称,替考侵害了广大考生的正当利益,破坏了国家的考试制度和公平公正的社会竞争秩序,替考者和被替考者,都会被定罪量刑。每一位学生都应诚信考试,戒除侥幸心理;加强学习,不断提高自身能力;自觉学法、守法。 

“旁听这种新类型案件,给大学生们敲响了特别的警钟,回去后,我们一定会大力宣传,决不允许替考现象在我们学校出现,否则,留给自己的,只能是一生的遗憾!”八一农大田洪伟老师表示。

法条

代替考试罪法律条文

第二百八十四条之一 【组织考试作弊罪;非法出售、提供试题答案罪;代替考试罪】在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组织作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为他人实施前款犯罪提供作弊器材或者其他帮助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为实施考试作弊行为,向他人非法出售或者提供第一款规定的考试的试题、答案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第一款规定的考试的,处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可见,代替考试罪是典型的对向犯,刑法同时处罚考生和"枪手"双方行为人,且定罪和法定刑都相同。而本案,三被告人谎称通过关系可帮考生办理执业药师资格证,以此欺骗考生,而考生对替考不知情,故不构成本罪。


责任编辑:杨欢欢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