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单位和人员对监察机关依法提出的监察建议应当采纳,但认为监察建议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出异议:

发布时间:2020-01-06 09:12:37


  (一)依据的事实不存在,或者证据不足的;

  (二)适用法律、法规、规章错误的;

  (三)提出的程序不合法的;

  (四)涉及事项超出被建议单位或者人员法定职责范围的。

  对有关单位或者人员提出的异议,监察机关应当予以审查。认为异议成立的,监察机关应当收回监察建议;认为异议不成立的,书面通知有关单位或者人员执行原监察建议。

责任编辑:杨欢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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