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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庆高新法院通报近六年未成年犯罪案件审理情况

发布时间:2019-12-19 14:20:23






 2019年12月18日上午,大庆高新区人民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刑庭(少年审判庭)庭长徐华楠通报了2014年以来未成年刑事案件审判工作情况,副庭长孙康凯通报了近三年来8起未成年犯罪典型案件的基本情况。来自《大庆日报》、《大庆晚报》、《都市生活报》的记者及包括辖区部分群众近三十人参加了新闻发布会。发布会由专职宣传员付建国主持。

会上,徐华楠庭长总结了六年来未成年犯罪的趋势。徐华楠说,2010年4月1日,全市基层法院一审未成年人犯罪案件统一划归到高新区人民法院集中审理。近六年来,截至2019年12月18日,共审结未成年犯罪案件356件,判决有罪未成年人犯513人,其中2014年87件112人、2015年63件87人、2016年38件69人、2017年59件97人、2018年55件84人、2019年54件64人。所判的513名未成年人犯中,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213人,判处拘役的69人,判处管制和适用缓刑等非监禁刑的121人,单处罚金的57人,定罪免处的9人。

在谈到全市未成年犯罪案件的特点时,徐庭长强调,通过对上述356件513名未成年人犯的分析,发现全市未成年人犯罪案件既有其它地区的共性,又有自身特点,总体呈现出低龄化趋势更加明显、男性未成年犯成绝对、初中文化以下占多数、单亲家庭尤为突出、盗抢聚众斗殴占多数、结伙共同犯罪作案多、犯罪手段成人智能化等八大特点。

在通报中,徐庭长指出,未成年人犯罪形成的原因多种多样,错综复杂,主要有:1.未成年人生理原因。未成年处于青春发育期,尤其一小部分未成年人,刚进入青春期,身体急速发育,并出现第二性征,使得其生理成熟明显早于心理成熟,导致其精力旺盛、冲动易怒,且在不良因素的影响下,极易发生暴力性犯罪。2.未成年人心理原因。处于青春期的未成年人认识尚不成熟,缺少明辨是非的能力,在外界的诱惑和刺激下,极易做出一些违反常规的事情。3.家庭教育缺失。不正常的家庭教育往往成为了未成年人犯罪的“催化剂”。家庭结构有缺陷、家庭教育方式不当、家庭气氛不和睦、家庭过于贫困、父母行为不良等家庭影响,都很容易使未成年人形成畸形心理和人格缺陷,极易走上犯罪的道路。4.学校管理偏差。学校是未成年人社会化的重要场所,学校的良好教育可以弥补和矫正家庭教育的不足。然而,当前,很多学校都在重学习成绩及升学率问题,而忽视了思想教育和道德引导,不利于未成年人形成正确的人生观、世界观和价值观,从而使其对社会上的各种消极因素缺乏“免疫力”。同时,一些学校亦忽视心理健康教育和法治教育,导致学生心理问题得不到及时疏导和正确的校正。5.社会不良因素影响。当前社会文化与人文环境受到了一定的污染,存有不少淫秽暴力等负面信息。而正面引导的宣传教育过于单一,致使心理发育尚未成熟的未成年人更容易被不良文化侵蚀。还有,社会综合治理能力不佳,综合治理手段和体系不够完善,导致一些事关未成年权益侵害或被侵害案件未能得到及时有效地处理,没能对其进行有效规范,从而导致后续的违法犯罪行为不断发生。

在通报的最后,就预防未成年犯罪问题,徐华楠庭长重点介绍了司法对策,主要有:1.发动家庭力量,做好未成年犯罪预防工作源头治理。未成年人走上犯罪道路与家庭因素占有很大关系,所以发动家庭力量,做好源头治理。在司法审理中,尤其是家事纠纷案件,要对家长进行教育,要求其承担起未成年子女的监护责任,要为未成年人创造健康的成长环境,严格管理,言传身教,给孩子潜移默化的良性熏陶,引导孩子走上正确的人生之路。在司法宣传中,法院要与辖区妇联、居委会、村委会积极对接,形成法治帮教教育网络体系,进行网格化管理,积极宣传家庭教育的重要性,并重点对未成年家庭教育进行监督和教导,从而实现预防未成年犯罪的源头治理。2.深入开展法制进校园,与学校教育实现无缝隙衔接。开展“法律课堂”,面对面让青少年学生接受更直观生动的司法实践教育。学校也可以通过组织学生观摩庭审、参加模拟法庭等形式,吸引广大学生自觉参与到各类法制教育实践活动中来,教育和引导青少年学生在实践中掌握法律知识,提高法治意识。法院选派刑事法官,尤其是少年审判庭的法官任法治副校长,形成无缝隙常态化对接,为学校长期提供未成年人保护及青少年犯罪预防等方面内容的法律服务,帮助其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教育其做知法守法护法好学生,让未成年人守护青春,远离犯罪。3.加强综合治理,形成打击教育并存两条龙帮教体系。单纯依靠家庭、学校的力量来预防未成年犯罪,是不可能的,还需政府有关部门、司法机关、人民团体、有关社会团体等共同参与。作为全市审理未成年犯罪一审案件的唯一法院,我们将进一步加强与公安、检察、司法等部门的沟通协调,切实畅通互动渠道,形成打击合力,并健全侦查、羁押、起诉、审判、辩护、管教等环环相扣、形成锁链的“政法一条龙”和与市工会、妇联、团委、教育局、宣传部门、就业安置等部门相互协调,落实帮教和解决就业、就读的“社会一条龙”的“两条龙”工作体系,形成接力打击教育并存的帮教网,共同参与教育挽救聚众斗殴的失足少年,预防和减少青少年犯罪。4.注重挽救感化,实现未成年人犯帮教工作精准化。在未成年人犯罪刑事审判工作中,继续坚持以审判和庭审为中心的理念,充分发挥社会调查功能和作用,并重点推行和完善未成年人犯判后网络帮教平台建设,注入“E+”信息化元素,实现对未成年人犯判后精准化帮教。完善以网络平台为连接点,多线条接通帮教对象、帮教对象家长、公、检、法、司、劳动、教育、民政、工、青、妇、社区、心理咨询师、法律援助者、职业学校及相关单位与个人,形成密集网络,线上对接,分类帮教。建立健全帮教对象个人平台档案,内容包括家庭情况、成长轨迹、犯罪动机、犯罪行为,危害后果、悔过表现及判决结果等。在网络帮教平台上,借助网络模块规范心理矫正、共读好书、职业技能教育、义务劳动等实质性帮教内容,做到帮教内容规范化与帮教对象挽救精准化。

随后,刑庭(少年审判庭)副庭长孙康凯通报了8起未成年犯罪典型案例,其中5名未成年人犯通过未成年人犯判后网络帮教平台学习和实践,纷纷走上了工作岗位过上正常人的生活或考上了大学成为了一名好学生,从而成功将其转化为对国家对社会有用的人才。

 发布过程中,媒体记者就未成年人犯帮教体系、法治副校长、帮教平台等关心的问题进行了现场提问,徐华楠庭长一一进行了回答。

发布会始终在民主、宽松、和谐的氛围中进行,取得了圆满成功。

责任编辑:杨欢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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