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添加收藏 / 设为首页
首页 法院概况 机构设置 新闻中心 司法公开 诉讼指南 法学园地 法苑文化 专题报道 庭审直播录播 民意沟通

 

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在开办时场所安全审核要求是社么?

发布时间:2019-12-13 09:16:46


   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在开办时场所安全的审核要求是:

  (1)网吧提供上网消费者使用的计算机通过局域网的方式接入互连网,不得直接接入互联网;

  (2)网吧必须采用固定的互连网网络(IP)地址;

   (3)网吧必须建立健全信息网络安全管理制度《上网安全守则》;

  (4) 网吧必须成立网络安全小组,法定代表人及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必须参加培训,经考试合格后发给合格证书;

  (5)网吧必须提供所需网吧的结构图、内部IP对照表、室内平面图、营业场所实际地理位置图;

责任编辑:杨欢欢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