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弘扬宪法精神,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升青少年法律素养,从小树立“宪法意识”,2019年12月4日,即第六个“国家宪法日”,黑龙江大庆高新区人民法院选派少审庭法官助理张晓磊深入到辖区大庆市市直机关二小,开展宪法宣讲活动,为200余名师生上一堂生动的法治教育课。
张晓磊同志简要介绍我国“国家宪法日”的由来、什么是宪法及学习宪法的好处,并结合高新区法院近两年来审结的未成年刑事犯罪案件,重点精选和讲述了重大未成年犯罪及校园欺凌方面的鲜活案例。他告诫全场的同学,首先要远离犯罪,否则给自己人生留下永远的污点,不仅影响了学业,还会影响到其以后的人生之路。其次要尊敬老师、团结同学,互爱互助,不可恶意蓄意欺凌欺负同学,对校园暴力欺凌行为要说“不”。再次要增强法制观念,筑牢遵纪守法防线,要学会保护好自己,并敢于拿起法律武器同黑恶势力和校园欺凌行为做斗争。
讲课过程中,张晓磊由浅入深,时常穿插一些幽默风趣的话语及一些典型生动的案例,并与学生进行一系列的互动,吸引了在场师生的注意力,受到了他们的热烈欢迎,现场不时响起阵阵掌声。
“张晓磊老师讲课内容十分丰富,很好地将少年审判与宪法有机结合起来,逻辑性很强,值得我们学校老师的学习!通过他的讲解,我们更加深入地了解到宪法法律知识。这些鲜活案例,对于我们来说,具有较强示范教育意义,这必将极大促进我们学生健康成长及和谐校园的共建!”授课结束时,市直机关二小老师葛某这样说。
加强青少年普法教育工作,不仅是加强对青少年的保护和预防青少年犯罪的现实需要,更是实现全面依法治国方略、建设法治国家的百年大计。作为审理全市未成年犯罪一审案件的唯一法院,高新区法院高度重视未成年审判工作,在市委的坚强领导和上级法院的有力指导下,全面贯彻“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和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在审判实践中逐步总结和摸索出了特色工作经验,在把准“轻”字、突出“救”字、体现“暖”字,推行“圆桌式”审判,让其在亲情式的庭审中真诚悔过;探索建立起“政法”、“社会”的“两条龙”工作体系,形成接力帮教网,全力推进教育挽救失足未成年、预防和减少未成年犯罪的工作,为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和未成年人犯的安置和帮教起到促进作用;创建未成年人犯非监禁刑判后帮教网络平台,对判处缓刑的未成年犯,实行“E+”网络帮教模式,实现在线指导、在线预判、在线回访、在线培训等功能,达到帮教工作精准化,促进失足未成年顺利回归社会,做对社会有用的人才。
为更好地起到预防未成年犯罪的作用,大庆高新区法院推行定期或不定期深入辖区各学校进行法治宣传,尤其重大节假日,如国家宪法日,深入学校开展送法活动;与各大学校建立对接,选派法官到学校任法治副校长,为学生们及时送上满满的法治关爱;推行“公众开放日”常态化机制,邀请辖区群众及社会各界人士走进法院,并把未成年审判及帮教网络平台作为开放日活动的必不可少的内容,引导他们要管理和教育好自己的孩子,并充当未成年法治宣传的二传手。截至12月4日,今年共举行69期“公众开放日”活动,接受辖区群众来院参观数千人,社会反响较好;强化未成年宣传普法工作,在充分保护未成年人隐私的情况下依法报道,形成稿件纷纷发表于国家级、省级媒体及辖区大庆日报、大庆晚报;拓宽宣传载体,与相关媒体搭建未成年审判宣传报道专栏,构建立体化新媒体普法模式,充分发挥微博、微信等新媒体在舆论引导方面的重要作用,用青少年喜闻乐见的方式传播主流声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