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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优秀成为习惯——大庆高新法院连续八年获得这项国家级荣誉!

发布时间:2019-11-20 15:11:14




近日,由最高人民法院政治部、最高人民法院新闻局、人民法院新闻传媒总社联合发文,对2019年度全国在司法宣传工作中做出突出成绩的法院予以通报表扬,大庆高新区人民法院榜上有名,被授予“全国法院司法宣传工作先进单位”荣誉称号。据悉,这是大庆高新区法院连续八年获得这一国家级荣誉。

近几年来以来,高新区法院以“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为目标,不断完善审判执行、司法改革、司法公开、队伍建设、基层基础等重点工作,在狠抓审判执行工作的同时,还着力做好人民法院的司法宣传工作,坚持审判与宣传工作相结合、典型案例与法制宣传相结合、新媒体与传统媒体相结合,做到同安排、同部署、同落实;加大司法公开力度,举办“公众开放日”活动,邀请人民群众走进来,近距离感受法院日常工作,并通过庭审直播、旁听审判等多种方式,不断巩固和提高法院在人民群众中的司法公信力。

今年以来,高新区法院充分发挥报刊、电视台等传统媒体新闻宣传作用,共采写新闻稿件数百篇,在每日新华电讯、法制日报、人民司法、人民法院报、中国法院网、黑龙江日报、黑龙江法制报、东北网、大庆日报、大庆晚报等多家媒体发表,借助“互联网+”信息化手段扩大官方网站、微博、微信公众号的影响力,将这些稿件纷纷上传于“两微一网”,发挥出宣传的辐射效应,并起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同时高新区法院还积极召开新闻发布会,及时向社会发布高新区法院涉未成年人案件审理、民事案件审理等情况,全面全方位展示高新区法院在审判执行、司法改革、队伍建设等方面的工作动态。

在今后工作中,高新区法院将以此次表彰为契机,不忘初心、牢记使命,进一步强化司法宣传为审判执行的服务意识,全力做好新闻宣传、舆论引导、理论研究及新媒体等各项建设,着力打造高新特色宣传新品牌,让优秀成为习惯,并在宣传工作中争取更大新作为。


 

 


责任编辑:杨欢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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