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先预防远胜于事后的弥补。保护青少年就是保护我们的未来!”8月23日上午,由市法学会牵头组织的预防青少年犯罪专题沙龙在高新区法院五楼会议室成功举行。本次沙龙活动由中国预防青少年犯罪研究会知名专家、中国法学会《民主与法制》周刊总编辑刘桂明教授主持,主题为从司法实务到立法理念的对话。沙龙活动邀请了省法学会破产法学研究会会长、省律师协会副会长,政法各部门、市教育局、团市委、市妇联、市律师协会等领导或代表,市委政法委副书记、市法学会副会长杨叶,市中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李树民,高新区法院院长李卓琳、副院长沈洪庆、专委沙继奎参加了本次座谈。
沙龙活动伊始,与会人员观看了高新区法院制作的《“预防青少年犯罪研究会”工作专题片》,并进入沙龙讨论阶段。针对青少年人从失教失管失足等方面,大家踊跃发言,谈感想谈体会。在畅谈中,高新区法院李院长详细介绍了高新区法院未成年审判工作经验,推动未成年犯罪预防工作“政法一条龙”向”社会一条龙”转变,并重点介绍信息化条件下“大庆未成年人犯非监禁刑判后网络帮教平台”所取得的成效,呼吁全社会要高度重视青少年犯罪预防和帮教工作,尤其是青少年父母和学校,要对此重视起来,对有问题的青少年,要对症下药,杜绝差别待遇,同时社会各部门也要负有责任感,要担当起来,帮一帮、拉一拉、扶一扶,共同预防和避免青少年走上犯罪道路,保护我们的未来。对已经失足的青少年,我们也同样要坚持不放弃的原则,对其进行教育、感化和挽救,杜绝未成年犯再次犯罪的发生,让每一个迷途的孩子找到回家的路,让每一颗朝阳都冉冉升起。与会成员纷纷从领导重视、机制创新、监管监控、“童心圆”未检工作护航、帮教下沉、家庭学校教育、法治载体创新及帮助未成年犯重塑人生等不同方面建言献策。
在沙龙讨论中,刘桂明教授结合其曾任职中国预防青少年犯罪研究会期间工作经历,从司法实践和立法理念视角,作专题讲座,系统阐述当前预防青少年犯罪工作要重点做好“五字决”:一是围绕“权”字下功夫,要从时间、空间、法理、群体四个维度去理解青少年不同阶段不同需要与不同的诉求;二是围绕“全”字下功夫,为青少年的明天,我们要动用国家、社会、家庭全部力量投入预防工作,从政法一条龙向社会一条龙转变,形成三位一体的全方位预防青少年犯罪工作体系;三是围绕“拳”字下功夫,青少年正处于生理、心理逐渐发育的关键时期,其往往具有较强的冲动、好动的暴力性特点,作为家庭、学校及社会,要对此要给予高度重视,通过法治教育载体和立体式监督体系,尽力遏制青少年犯罪暴力倾向;四是围绕“圈”字下功夫,要从校内校外、家里家外、课内课外的不同角度,引导青少年正确处理好社交及生活圈,进一步夯实其正确的人生观与价值观;五是围绕“劝”字下功夫,对预防青少年犯罪的预防方略要疏而不堵,要动用全社会力量,齐抓共管,并对青少年犯罪进行必要的心理疏导,创新疏导方式,力求达到最佳效果。
与会人员还参观了设在高新区法院的市法学会预防青少年犯罪研究会秘书处和高新区法院“大庆未成年人犯非监禁刑网络帮教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