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特别程序适用范围

发布时间:2012-09-13 13:50:23


    法院审理选民资格案件、宣告失踪或者宣告死亡案件、认定公民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案件和认定财产无主案件,适用特别程序。适用特别程序的案件是一审终审制,除选民资格案件,都在立案之日起30日内或者公告期满后30日内审结。

责任编辑:米巍    

文章出处:北京法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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