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淑范诉武彩云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
发布时间:2012-09-13 10:46:20
武彩云:本院受理温淑范诉你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四法庭公开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大庆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米巍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