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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述我国法人设立的原则

发布时间:2019-08-13 16:40:03


   (1)对于有限责任公司的设立主要采用严格准则主义,对于股份有限公司和其他非公司法人的设立仍采用行政许可主义;

   (2)对于机关法人的设立采用强制设立主义;

   (3)对于事业单位法人和社会团体法人的设立,根据《民法通则》第50条第2款的规定,分别采用两种不同的原则:不需要办理法人登记的,其设立采用特许主义,需要办理法人登记的,因其一般要经过主管部门审查同意,其成立采用的是行政许可主义。

责任编辑:李梁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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