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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调解

发布时间:2019-07-22 13:49:33


    当事人共同请求调解的,交通警察应当当场进行调解,并在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上记录调解结果,由当事人签名,交付当事人。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适用调解,交通警察可以在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上载明有关情况后,将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交付当事人:

   (1)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有异议的;

   (2)当事人拒绝在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上签名的;

  (3)当事人不同意调解的。

责任编辑:李梁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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