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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中止的法定事由

发布时间:2019-07-22 10:08:05


   (1)申请人表示可以延期执行;

   (2)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确有理由的异议;

   (3)作为一方当事人的公民死亡,需要等待继承人继承权利或者承担义务;

   (4)作为一方当事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尚未确定权利义务承受人;

   (5)人民法院认为应当中止执行的其他情况。

责任编辑:李梁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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