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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二审案件的审理有什么特点

发布时间:2019-07-16 16:03:28


  1、二审的审理范围。第二审法院应当对上诉请求的有关事实和适用法律进行审查。

  ① 二审程序中,人民法院的审查范围应当以当事人的上诉请求范围为依据;

   二审法院既要对案件有关的事实进行审查,又要对一审法院适用的法律进行审查;

  2、二审程序的审理方式。

  ③ 二审程序中,必须组成合议庭对案件进行审理;

  ④ 二审程序中,一般采取开庭审理方式,不采用书面审,但是,法律又规定,二审法院经过阅卷和调查,并通过询问当事人,在事实核实清楚的情况下,合议庭认为不需要开庭审理的,也可径行判决或裁定;

  ⑤ 二审法院审理不服判决的上诉案件,应当在二审立案之日3个月内审结,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应报本院院长批准;二审法院审理不服裁定的上诉案件,应当在二审立案之日起30日内审结,并作出终审裁定;

  3、二审法院审理上诉案件,可以进行调解,如果当事人就案件的争议问题达成了协议,法院应制作调解书,调解书送达后,原审人民法院的判决即视为撤销。

责任编辑:李梁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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