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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化营商环境|诉前调解:“再好的金疮药,不如不破口”

发布时间:2019-06-19 10:49:37


大道至简,大象无形……

调解获誉“东方经验”,纵贯古今,有着鲜明的历史文化烙印,在社会治理层面与审判殊途同归,兼具特有的防控、弥合与修复功能。深化社会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是新时代社会治理的重点工作,强化诉非衔接是关键环节,其中,人民法院扮演着重要角色,办案占比近80%的基层法院责任重大。

新时代创新发展“枫桥经验”,大庆高新区法院一直在路上……

——题记

 

“这个官司无论胜败,你们和业主之间的裂痕都不好修复,后续服务阻力会更大?”大庆高新区法院诉讼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小曹对立案窗口外满面愁容的老罗耐心地沟通着。

“哎,我们也不想把关系搞僵啊,可除了起诉还能咋整啊?”老罗冲小曹尴尬地笑了笑。

“你们没尝试调解一下吗?毕竟‘再好的金疮药,不如不破口’啊!”小曹指了指立案大厅对面诉调对接中心墙面上挂的条幅,“你可以到那里去求助哦,如果还不行,再立案也不迟!”

老罗是辖区某物业公司的部门负责人,受公司委托,准备将拖欠服务费的300余名业主诉至法院。

“案件进入诉讼程序,裁判执行很容易,但你们肯定‘结梁子’,后续的问题无法预料,这是我们法院不想看到的。”诉调对接中心接待大厅的专职调解法官杨杰对老罗语重心长地说。

“杨法官你就说咋办吧,我听你的。”耿直的老罗急于寻求最佳解决途径。

“300多名被告,虽然案情相对简单,但数量挺大,这样吧,我们调动精干力量出面调解一下,你看行不行?”杨杰一面探寻着对策,一面走到饮水机前打了一杯水递给正在擦汗的老罗,“关键是全程免费,还省时省力,调解书经法院确认后还具有法律效力。”

“好好好,那就整吧!”老罗的眼中充满了兴奋和感激。

接下来的几天天公不做美,一直阴阴沉沉的,间或还飘着些淅淅沥沥的小雨。

高新区法院委托5个社区13个调解室的23名人民调解员与专职调解法官杨杰、张雪冬、原艺等一道,不顾阴雨天气,深入业主家中,分别情况做好业主思想工作,将业主的困难和意见及时反馈给物业公司。

在张雪冬的提议下,各路人民调解员通过智能工作平台,在全面征求业主意见的情况下,推选出业主代表,与物业公司相关负责人进行了座谈。

“综合各方面情况看,咱们物业服务这一块肯定是存在一些瑕疵,然而依照法律规定,各位业主拒交服务费也是不妥的。大家看我说得对不对?”张雪冬首先开了腔。

与会人员纷纷点头表示同意。

“没有服务费支撑,肯定影响公司正常运转,服务质效上不来,恶性循环,间接看受损的还是咱们业主,得想个两全的办法才行。”杨杰表了态。

“其实,物业公司也好,业主也罢,咱们的目的都是好的,都是希望问题能够妥善解决,都是希望小区越来越好。”金牌人民调解员吴凤霞接了话茬。

人民调解员小孙对业主代表诚恳地说:“如果走诉讼,一套程序下来需要很长时间,而且咱们每个人都有自已的工作,都挺忙的,肯定不想在这方面耽误时间。”

最终,在物业公司负责人承诺解决问题、免收滞纳金或依规减收费用的情况下,调解员们趁热打铁,用了一周多的时间,在诉前便帮助收回拖欠6年之久的260余万元服务费,既保证了物业管理的正常运行,又维护了公司和业主间的和谐。

天边终于露出了一道阳光,所有人的脸上都绽放出灿烂的笑容……

总有一种情怀让人感动,总有一种力量催人奋进。多年来,在市委和上级法院优化营商法治环境的决策指引下,作为全国法院多元化调解示范单位,高新区法院坚持在“枫桥经验”本地化融合、提升、发展上下功夫,从“五凭、五心、五调”工作法到“轮毂调解模式”,再到“1+2+N”模式,多项经验在全国、省、市层面交流。

他们在全省法院最早独立辟建了面积最大的诉调对接中心,并与司法局密切协作,在五个社区全部建立法官联络站,分别指定1名包片领导和1名联络法官。同时,将全区划分为38个单元网格,确保每个网格至少1个调解室、每室至少1名调解员,并通过统一制发对接电话表,建立微信群、QQ群等信息互通平台,在法院与网格间构建起高效衔接、有序互动的常态模式。

委托调解成功率平均达到51.5%,大量纠纷被稳控在基层、消灭在萌芽、化解在诉前,为当事人节省诉讼费500余万元,连锁带动审判质效、社会满意度和案件压力、案访比形成“两升两降”的良好态势。

2018年9月,高新区法院受理过一起23名离职员工向原单位讨要工资的案件。

23人此前分别在高新区一家民营医院的机关、后勤、药局等岗位工作。最近几年,由于经营不善,医院效益不佳,长期发不出工资。迫于生活压力,从2017年7月开始,23人纷纷离职。

离职后,他们多次找到院方索要被拖欠的工资,但医院总是以没钱为由拒绝给付。无奈之下,他们于2018年9月来到高新区法院起诉医院要工资,并称如果解决不好就上访。

高新区法院在创新实践“枫桥经验”的过程中,总结出三点经验:一是以防控为基点,务求矛盾不上交,突出人民性;二是以善治为目标,务求职能不缺位,突出服务性;三是以衍生为手段,务求模式可复制,突出普适性。

对这起纠纷,高新区法院开通涉民生案件绿色通道,征询职工意见,引导她们来到区司法局派驻法院诉调对接中心“老丁调解室”,由人民调解员老丁先行调解。老丁第一时间约谈双方当事人,详细了解案情,进行面对面调解,但由于双方分歧较大,医院一方不配合,首次调解未能成功。

为打消院方的抵触情绪,老丁多次前往医院,向院方负责人详细讲解相关法律法规,严正告知其如继续一意孤行,将承担严重的法律后果,劳动监察等部门也会追究其相应责任。院方负责人自知理亏,态度有所缓和,同意接受再次调解。

10月24日,双方当事人再次来到“老丁调解室”,对老丁提出的多种调解方案再“磨合”。经过不断努力,双方最终达成调解协议,医院在10月31日前先期给付每名职工1000元,剩余工资在12月31日前一次性给付完成。

随后,老丁趁热打铁,引领双方向法院申请司法确认。看到当事人拿到了法院下发的法律文书,老丁松了口气,这件职工讨薪案也尘埃落定。

“从离职到现在,我们经历了几个月的艰难讨薪历程,牵扯了我们大量精力。无奈之下,我们才来到法院,可没想到经老丁用了不到20天就帮我们达成了协议,而且还现场进行司法确认,从头到尾都没用我们花一分钱,‘零收费’也能在法院打官司,这是我从来没想过的。感谢高新区法院,你们太给力了!”职工代表刘某激动地说。

2012年以来,高新区法院年均委托调解案件800余起。上述案件只是该院多年来坚持不懈创新实践“枫桥经验”、推动基层社会治理现代化水平的一个缩影。

“在今后的工作中,高新区法院将紧密依托党委和上级法院决策部署,主动适应新时代要求,在管理规范化、载体信息化、模式常态化、方法效能化上狠下功夫,不断开创“枫桥经验”助力提升城乡基层社会治理现代化水平的新篇章。”高新区法院副院长刘震如是说。

责任编辑:李梁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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