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扫黑除恶|20人获刑,最高19年!高新法院宣判3起恶势力案件

发布时间:2019-06-19 10:39:39




5月30日,高新区法院宣判3起恶势力犯罪案件,共有20名被告人获刑。

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机关干部、预备役某部指战员、各界群众及家属代表等旁听宣判。

在谭某某等5人恶势力犯罪一案中,被告人谭某某等5人多次采取暴力、威胁手段,在大庆某辖区周边学校,以逞强好胜“立棍”、强行索要 “保护费”等方式,向在校学生索要财物,严重影响校园周边秩序,造成较为恶劣的社会影响。高新区法院依法对谭某某等5名被告人分别判处七年六个月至一年不等的有期徒刑。

在宋某等3人恶势力犯罪一案中,被告人宋某等人多次采取暴力手段,在大庆不同辖区以约架的方式,有分有合多次实施故意伤害、聚众斗殴、寻衅滋事等违法犯罪行为,其中致一人重伤,致多人不同程度受损,严重扰乱社会秩序,造成较为恶劣社会影响。高新区法院依法对宋某等3名被告人分别判处七年三个月至三年不等的有期徒刑。

在蔡某等12人恶势力犯罪一案中,被告人蔡某、秦某等组成的犯罪集团多次实施“套路贷”犯罪行为,采取虚增借贷金额、恶意制造违约、肆意认定违约、毁匿还款证据等方式形成虚假债务,并采用暴力、胁迫、诉讼等手段非法取得数十名被害人财物累计上百万元,严重扰乱了经济和社会秩序,造成较为恶劣的社会影响。高新区法院依法对蔡某等12名被告人分别判处有期徒刑十九年至一年不等的有期徒刑。

这三起案件分别是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高新区法院组织宣判的第五起、第六起、第七起恶势力犯罪案件,彰显了高新区法院举旗亮剑的政治觉悟、法治信仰和使命担当,有力震慑了黑恶势力,打出了法治声威,维护了社会公平正义,老百姓拍手称快。

责任编辑:李梁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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