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扫黑除恶|大庆市首起涉黑案件在高新法院公开审理

发布时间:2019-06-19 10:36:52






5月31日,王某、高某茹等31名被告人涉嫌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和诈骗罪、敲诈勒索罪、抢劫罪、非法拘禁罪、盗窃罪、非法侵入住宅罪、聚众斗殴罪、虚假诉讼罪一案,在大庆高新区人民法院第一审判法庭公开审理。高新区法院院长李卓琳担任审判长,副院长沈洪庆、少审庭庭长徐华楠为合议庭成员。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陈宏伟,市中院院长洛大雨,市检察院检察长姜廉,市司法局局长刘勇,高新区党工委书记王振涛等到场旁听。


本案是大庆市自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首起进入审判程序的涉黑案件。上述被告人的犯罪活动遍及红岗区、龙凤区、萨尔图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等多个区域,非法获取经济利益上千万元,导致多名被害人不敢报案、无家可归、有家不敢回、被单位辞退、妻离子散甚至精神失常等严重后果,严重破坏了当地的经济、社会生活秩序。目前该案正在围绕指控犯罪事实和罪名充分开展庭审调查。庭审预计将持续5天,并择期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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