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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已经逮捕的被告人,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变更强制措施或者释放

发布时间:2019-06-14 16:05:01


  (一)第一审人民法院判处管制或者宣告缓刑以及单独适用附加刑,判决尚未发生法律效力的;

  (二)第二审人民法院审理期间,被告人被羁押的时间已到第一审人民法院对其判处的刑期期限的;

  (三)因进行司法鉴定而尚未审结的案件,法律规定的期限届满的。

责任编辑:李梁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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