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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民对人民政府批准他人的宅基地申请不服可否申请行政复议。

发布时间:2019-06-04 08:57:58


可以。《行政复议法》第六条第(十一)项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的其他具体行政行为侵害其合法权益,可以申请行政复议。如果乡(镇)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人民政府批准他人的宅基地申请。而这一批准行为不合法或者对其他村民造成损害,具有利害关系的其他村民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

责任编辑:李梁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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