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讼时效是指权利人在一定期间不行使权利,即丧失依诉讼程序保护其权利可能性的民事法律制度。当事人打官司前一定要了解诉讼时效,因为超过了诉讼时效,即使当事人有充分的理由,也难以保护自身的合法利益。
一般情况下,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是2年。有几类特殊的民事纠纷,诉讼时效期间为1年:身体受到伤害要求赔偿的;出售质量不合格的商品没有声明的;延付或者拒付租金的;寄存财物被丢失或者损毁的。诉讼时效期间从知道或者应该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起计算。但是,从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超过20年的,法院不予保护。如果有特殊情况,法院可以延长诉讼时效的期间。
诉讼时效有中止、中断的情况。在这两种情况下,诉讼时效期间的计算方式不同。诉讼时效中止是指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6个月内,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障碍不能行使请求权。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诉讼时效期间继续计算。诉讼时效中断是因当事人一方提起诉讼,或提出要求,或同意履行义务而引起的。从中断时起,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此外,虽然超过诉讼时效期间,当事人丧失了胜诉权,但并没有丧失起诉权,当事人仍可提起诉讼。而如果对方当事人自愿履行义务的,不受诉讼时效限制,法律不予干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