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诉讼费的特殊规定
发布时间:2012-09-07 16:03:59
当事人不交纳或者不足额交纳案件受理费、上诉费,法院按撤诉处理,当事人已交纳的部分费用,法院予以退还。
当事人不得单独就法院诉讼费用的决定提出上诉。
当事人上诉后,第二审法院对第一审法院的判决作了改判的,除了应当确定当事人对第二审诉讼费用的负担外,还应当相应地变更第一审法院对诉讼费负担的决定。
责任编辑:米巍
文章出处:北京法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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