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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事人可以在判决前要求对方先行支付赡养费、抚养费、医疗费、劳动报酬吗

发布时间:2019-04-22 09:36:01


对下列民事案件,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法院可以先予执行(即要求对方预付相关费用):(1)追索赡养费、抚养费、抚育费、抚恤金、医疗费用的案件;(2)追索劳动报酬的案件;(3)需要立即停止侵害,排除妨碍的;(4)需要立即停止某项行为的;(5)需要立即返还用于购买生产资料、生产工具贷款的;(6)追索恢复生产、经营急需的保险理赔费的。

行政案件原告起诉要求行政机关发给抚恤金、社会保障金、最低生活保障费等案件,可以申请法院先予执行。

责任编辑:李梁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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