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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人与被告的区别

  发布时间:2012-09-05 16:00:46


    诉讼当事人都有不同称谓。对于被诉的一方,人们往往笼统地称其为被告。其实,这是很不科学的。

    在我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里,以起诉为准,被诉的一方起诉之前称为犯罪嫌疑人,起诉之后称为被告人。也就是说,因涉嫌犯罪而被检察机关提起公诉或者被自诉人提起自诉的刑事当事人,一律被称为“被告人”。而其它诉讼则一律称被诉方为“被告”。

    目前很多人对用诉讼手段解决争议还持消极态度,特别是怕当被告。究其心理,同搞不清被告人与被告称谓的区别有一定关系。刑事案件的被告人一旦被追究责任,其社会评价的降低不可避免。而其它纠纷形成的案件中的被告则不然,原告不一定有理,能胜诉;被告也不一定无理,就败诉。绝不能仅凭称谓就把原告定位为受害人,把被告定位为侵权人、加害人。双方在诉讼中的地位平等,一切结果由事实与法律决定。

责任编辑:米巍    

文章出处:北京法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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