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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法的基本原则及其特征、效力依据

发布时间:2019-02-20 09:13:11


代表着有关规则的最高共同标准,或称国际法的最高准则。其特征特征

(1) 国际法的主体是国家,调整的对象是国家间的关系;

(2) 国际法的创立方式是国际法的主体主要是国家间的协议;

(3)国际法的强制执行依靠国家采取单独的或集体的措施。

 效力依据指国际法具有法律拘束力或法律效率的依据,传统国际法学派对此有三种观点:

(1)格老休斯派:认为国际法的效力主要是来自于自然法其次是实在法;

(2)自然法学派:认为自然法是国际法效力的唯一依据;

(3)实在法学派:认为国际法是实际存在的法律原则和规则。

责任编辑:李梁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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