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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司法工作人员应当回避的法定情形有哪些

发布时间:2019-02-18 09:46:06


这里的刑事司法工作人员是指刑事案件的审判人员、检察人员和侦查人员。同时根据第31条的规定,书记员、翻译人员以及鉴定人员也适用此规定。本条所规定的几种情形相对于第29条而言属于法定回避事由,这些回避事由都属于因与本案有一定的利害关系而可能影响本案的公正处理。

责任编辑:李梁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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