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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避申请

发布时间:2012-09-03 16:07:33


    当事人提出回避申请,应当说明理由,在案件开始审理时提出;回避事由在案件开始审理后知道的,可以在法庭辩论终结前提出。

    审判人员、书记员、翻译人员、鉴定人、勘验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有权口头或者书面方式申请他们回避:是本案当事人或者当事人、诉讼代理人的近亲属;与本案有利害关系;与本案当事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案件的公正审理。

责任编辑:米巍    

文章出处:北京法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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