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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买卖合同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发布时间:2019-02-12 09:44:35


1、当事人的基本情况;

2、房屋的坐落、种类、间数、结构、质量、面积、附属设备等;

3、房屋价款数额、计价标准等,有国家统一价格的,应执行国家法定价格,没有统一价格的,由买卖双方参照评估价格自行议定;

4、付款的时间方式等;

5、房屋腾清及交付的日期;

6、办理房屋产权过户、登记及其他手续的有关规定;

7、违约责任;

8、其他当事人约定的事宜,如合同生效的条件,对不可抗拒事件的处理等;

9、合同的签订日期、地点、签字人等。


责任编辑:李梁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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