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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案件由原告住所地法院管辖

发布时间:2012-08-31 15:39:01


    下列案件由原告住所地法院管辖:

    对不在中国领域内居住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对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对被劳动教养的人提起的诉讼;

    对被监禁的人提起的诉讼。

责任编辑:米巍    

文章出处:北京法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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