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量保证系统应当确保

发布时间:2019-01-25 08:57:34


  (一)药品的设计与研发体现本规范的要求;

  (二)生产管理和质量控制活动符合本规范的要求;

  (三)管理职责明确;

  (四)采购和使用的原辅料和包装材料正确无误;

  (五)中间产品得到有效控制;

  (六)确认、验证的实施;

  (七)严格按照规程进行生产、检查、检验和复核;

  (八)每批产品经质量受权人批准后方可放行;

  (九)在贮存、发运和随后的各种操作过程中有保证药品质量的适当措施;

  (十)按照自检操作规程,定期检查评估质量保证系统的有效性和适用性。

责任编辑:李梁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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