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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争议

发布时间:2019-01-17 09:54:47


       劳动争议,有时也叫劳动纠纷或劳资纠纷,是指劳动关系当事人即用人单位与职工工资这间就劳动关系事务所发生的争议。

   (一)双方自行协商解决;(二)向本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三)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四)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向当地基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应当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60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来书面申请。

  不合法。1994年3月原劳动部、公安部、全国总工会三家联合发出的通知明确指出:企业不准向职工收取货币、实物等作为“入厂押金”,也不得扣留或抵押职工的居民身份证、暂住证和其他证明个人身份的证件,对擅自扣留、抵押职工居民身份证等证件和收取抵押金(物)的,公安部门、劳动监察机构应责令企业立即退还职工本人。

  (一)因开除、除名、辞退、辞职、自动离职发生劳动争议;(二)因执行国家工资、保险、福利、培训、劳动保护的规定发生争议;(三)因履行劳动合同发生争议;(四)因履行集体合同发生的争议;(五)法律、法规规定应当受理的其他劳动争议。

责任编辑:李梁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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