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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革开放40周年 · 行动|高新区法院第三党支部召开支部党员大会

发布时间:2019-01-02 10:40:38




    按照院党总支要求及支部工作计划,2018年12月26日下午,高新区法院第三党支部在四楼会议室召开支部党员大会。会议由第三党支部书记孙利民主持,第三党支部全体党员参加。

    会议第一项议程是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改革开放40周年大会上的讲话》精神。支部书记孙利民全文传达了讲话内容,与会全体党员结合实际畅谈学习体会。

    孙利民表示,这是继本月18日上午与全院干警一道观看庆祝改革开放40周年大会实况直播后,第三支部全体党员对总书记讲话的再学习、再领会。他强调,历史和实践反复证明,只有中国共产党才能救中国、只有中国共产党才能发展中国、只有共产党才能强盛中国。做为改革开放的同龄人、见证者和受益者,置身历史洪流和国际风云,自已始终为自已是一名中国共产党党员而感到光荣和神圣,为自已是一名中国人而感到骄傲和自豪。随着时间的推移,这种感情不仅没有任何消减,反而愈发强烈。他指出,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是历史和人民的选择,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是适合中国国情唯一正确的道路,投身深化改革开放的时代洪流是每一名中华儿女的无上光荣,用新时代标准和要求衡量自身的言行是对一名法院干警的基本要求。

    大家一致认为,习近平总书记的讲话字字珠玑、高屋建瓴,启人心智、催人奋进——40年弹指一挥间,改革开放所取得的辉煌成就令世界瞩目、发展速度令世界震惊。在今后的工作中,将始终坚持党的绝对领导,自觉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坚决做到“两个绝对维护”,牢固树立、自觉运用“四个意识”指导实践,立足自身分秒必争,埋头岗位踏实工作,将个人微薄力量投入到亿万同胞齐聚党旗下、同心协力深化改革的新征程中去,在新时代的历史潮流中担当作为、搏击风浪。

    会议的第二项议程是院分党组成员、纪检组长王海涛,以《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修订的背景与要点》为题,为第三党支部全体党员讲授党课。党课历时近一个小时,深刻生动、触及灵魂,取得明显成效。

    王海涛书记首先简要介绍了党章与准则、条例以及规则、规定、办法、细则等党内文件的区别与联系,并详细回顾了中共中央于2018年8月印发的最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自1997年以来近二十二年间逐步修订完善的进程。他强调,党的纪律处分条例从试行到几次修订,如今的版本已经是“第四代”了,也是十八大以后对《条例》进行的第二次修订,是时隔三年后,党中央再次向全党画出的新的纪律“底线”,再次释放出以铁的纪律管党治党的强烈信号。《条例》几经修订的主要原因是,20多年来,随着经济社会的飞速发展,党的纪律建设的理论、实践和制度等方面的重大创新成果不断涌现,亟待以党规党纪形式固化下来——这是与时俱进精神的生动实践。

    王海涛书记重点对新版《条例》修订的内容进行了整体解读。他强调,最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共分三编、11章、142条,自2018年10月1日起施行。与原《条例》相比,新修订的《条例》新增11条、修改65条、整合2条,进一步提升了党的纪律建设的政治性、时代性、针对性。他随后分章逐条地对具体修改内容进行了阐释,并结合法院工作实际对重点条文和关键语句进行了例析。

    王海涛书记最后强调,作为基层法院的党员干部,要自觉学习新《条例》,正确体会把握《条例》精神实质,切实增强纪律意识和规矩意识,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在学习上、工作上、生活中时刻严格要求自已,争做一名合格的共产党员。

    会议最后经审议和表决,将1名入党积极分子按期转为中共预备党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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