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7日下午,大庆高新区人民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近四年来民间借贷案件审理情况。副院长武保国通报了民间借贷案件审理情况,并回答了记者提问,民二庭副庭长郭佳雪通报了近四年来审结的15起民间借贷典型案例。来自东北网、大庆晚报、都市生活报的记者及部分辖区群众参加了新闻发布会。发布会由员额法官、专职宣传员付建国主持。
武保国副院长介绍说,近四年来,2015年1月至2018年9月共审结民间借贷纠纷类案件2135件。其中2015年审结民间借贷纠纷案件408件,占全年民事案件受案总数的10.8%,2016年审结民间借贷纠纷案件440件,占全年民事案件受案总数的14.5%;2017年审结民间借贷纠纷案件605件,占全年民事案件受案总数的18.6%;2018年1-11月审结民间借贷纠纷案件682件,占1-11月民事案件审结总数的21.7%。。由此可以看出,民间借贷纠纷案件数量及所占整个案件的比例均呈现逐年上升的趋势。
在谈到审结民间借贷案件的特点时,武保国副院长强调,通过对上述案件分析,发现这类案件主要有以下特点:1.借贷用途呈现多元化。随着经济快速发展,民间借贷逐渐由生活式借贷向生产式借贷转变,由过去个人短期小额借款向长期大额借款转变,民间借贷逐渐成为一种以获得高额回报为目的的投资行为,因此借款数额越来越大,几十万、上百万屡见不鲜;2.借贷利率呈现奇形化。约定利率绝大多数高于法律保护民间借贷的最高标准,或借款时先行扣除利息,或以咨询费、管理费等名目先行收息,但借款本金仍是按照最初借款数来计算,以此隐藏高利率,致使借款人的借款数额与还款数额相差巨大,甚至出具翻倍的借条或存有“阴阳借条”,滋生“套路贷”等的违法借贷行为;3.职业放贷呈递增。在民借贷案件案件中,出现出借人集中于一个人或几个人情况,即一个人对外放贷几起,几十起,乃至上百起民间借贷案件,即存有职业贷现象,高新区法院对此采取严厉打击的态度,对几名职业放贷人员进行了司法处理;4.案件审理难度加大。
由于“套路贷”现象的产生,司法实践要求对民间借贷纠纷的审查力度加大,案件审查更为严格。作为贷款方通常不但要出示“借据”、“借条”、“借款合同”等书面证据,还需要进一步证明交付借款的事实,重点审查可能存有“套路贷”的民间借贷案件;5.被告方出庭率较低。部分借款人不愿出庭面对出借人,或为了躲债而直接跑路或举家搬迁,导致法院无法直接送达,故只能采用公告送达方式,这不仅造成案件审理周期增长,而且还可能因此导致案件事实无法查清,致使案件走上上诉、重审、再审、申诉程序,其最终增加当事人诉累的同时,也影响了司法权威。
在解决对策上,武保国副院长说,仅靠法院民事救济手段难以实现维护人民财产安全,需要相关部门尽快制定民间借贷法规或民间借贷管理办法,让游走在边缘的民间借贷走向正轨,同时要多措并举严厉打击“套路贷”和非法集资行为,维护金融市场秩序,优化营商法治环境;切实改善金融服务,提高服务水平,营造良好营商环境,并在保障银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金融部门要对符合贷款条件的中小企业或居民简化贷款手续,提供简便、快捷的信贷服务,以此减少高利息民间借贷案件的发生,并鼓和励引导中小企业以入股方式吸收民间闲散资金,拓宽民间融资渠道,减少民间借贷资金;要设立监测和监管机构,专门从事民间借贷中介的监测和监管工作,增强公民放贷的透明度,引导、规范民间借贷行为,防止变相非法集资,破坏金融秩序,扰乱经济发展;强化民间借贷案件证据审查力度,对借款真实性、合法性应持谨慎态度,全面调查与核实借款交付、利息支付及还款情况,并坚决打击高利贷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等金融违法犯罪行为;加大法治宣传,宣传民间借贷法律法规和金融知识,强化案件审判的示范作用,对典型案件采取传统媒体与自媒体结合的方式,进行全方位立体式地报道,使群众全面了解案件,以此达到引以为鉴的目的。
随后,民二庭负责人通报了大庆一建筑公司诉一安装公司民间借贷案、历时33天26套调解方案的李某诉陈某民间借贷案件等8起一般民间借贷典型案例,并同时发布关于夫妻一方对外举债是否属于夫妻共同债务问题的王某诉方某、刘某夫妇民间借贷等7起典型案件。
发布过程中,媒体记者就民间借贷担保问题、“套路贷”的司法处理模式、夫妻一方举债共同债务的举证分配等所关心的问题分别进行了现场提问。武保国副院长对此一一进行了全面解答。
整个发布会,始终在民主、宽松、和谐的氛围中进行,取得圆满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