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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进行遗嘱公证?

发布时间:2018-10-31 09:21:09


 1、申请遗嘱公证

  遗嘱人申办遗嘱公证应当到公证处提出申请,填写公证申请表,并提交以下证件和材料:

  (1)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身份证件;

  (2)遗嘱涉及的不动产、交通工具或者其他有产权凭证的财产的产权证明;

  (3)公证人员认为应当提交的其他材料。

  2、受理

  公证处受理有以下条件:

  (1)属于本公证处管辖。遗嘱公证由遗嘱人住所地或者遗嘱行为发生地公证处管辖;

  (2)符合申办要求的申请,公证处应当受理。

  3、审查

  公证处应着重审查遗嘱人的身份及意思表示是否真实、有无受胁迫或者受欺骗等情况。

  4、出具公证书

  符合下列条件,公证处应当出具公证书:

  (1)遗嘱人身份属实,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遗嘱人意思表示真实;

  (3)遗嘱人证明或者保证所处分的财产是其个人财产;

  (4)遗嘱内容不违反法律规定和社会公共利益,内容完备,文字表述准确,签名、制作日期齐全;

  (5)办证程序符合规定。

责任编辑:张井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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