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诉讼期间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是否停止执行?

发布时间:2018-10-24 14:24:04


    在行政诉讼期间,一般不停止具体行政行为的执行。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停止具体行政行为的执行:

   (一)被告认为需要停止执行的;

   (二)原告申请停止执行,人民法院认为该具体行政行为的执行会造成难以弥补的损失,并且停止执行不损害社会公共利益,裁定停止执行的;

   (三)法律、法规规定停止执行的。

责任编辑:张井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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