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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雷霆行动】:善意执行解心结 辛劳付出终结案

发布时间:2018-06-13 08:44:54


2018年6月5日下午,已过下班时间,但大庆高新区法院执行员于戈和周健男依然坚守在3楼听证室内,拘传被执行人沈某,并等待着承诺当天晚上一定会全部履行的被执行人张某。

当晚1820分,被执行人张某终于出现,和其丈夫沈某一起给付了19721元执行款,该案件得以顺利执结。为何两名被执行人分别出现?还得从当天清晨的“雷霆行动”说起。

原来,2017年9月3日,沈某和张某从刘某处借款6万元,并为原告出具借条,但借款期限届满,二被告未还款,故原告诉至法院。

经法院调解,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如下协议:被告沈某和张某与2018年3月20日之前给付原告刘某借款本金6万元,利息4000元。若未按约定期限给付,则按照借款本金6万元、利息6300元给付。

约定的给付期限一晃而过,但二被执行人沈某和张某并没有如期还款,更没有什么承诺,故原告刘某于2018年4月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承办人于戈与被告沈某取得联系后,对方反复说手头不宽松,短期内难以履行。但是经过网络查控,案件承办人已经掌握了沈某的财产情况,有正式工作,有固定工资,且其名下还有公积金,因此并非如其所言无履行能力。

了解情况后,案件承办人于戈和执行干警周健男赶到其工资卡开卡银行——红岗区某银行,对其工资卡进行了查封。随后又到齐齐哈尔市,扣划其名下公积金49000元。

“雷霆行动”集中打击周期间,被执行人沈某和张某清晨6点左右,被高新区法院执行干警围堵在家中。考虑到孩子上学需要有人送,如果将二人全部拘传,则将会影响到孩子的生活和学习。最终经过研究,决定将沈某拘传到法院,并要求张某在送孩子上学后,到法院配合执行工作。

在听证室内,执行员于戈和周健男告诉被执行人沈某的法律义务和权利,告知其执行标的额不大,作为一个有正式工作的人,应有这方面的履行能力。如果因为剩余不到2万的执行款被司法拘留,或者将其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会对工作造成一定影响,这是得不偿失。

案件承办人于戈从情感角度出发,并劝其多为正在上学的孩子考虑,如果因为父母欠钱成“老赖”的事情影响到孩子学习,那后果将是很严重的,到时候用多少钱都买不回来的。此话说到了被执行人沈某的心里,感到执行干警处处设身处地为其着想,于是他便主动拨通电话告诉其爱人,也就是本案的另一名被执行人张某,要求其尽快筹钱履行该案。电话那头的张某连声答应,但表示筹款需要时间,请执行干警们给些时间。

这一等,就等到了晚上18时20分,被执行人张某才带着钱来到法院,将全部剩余执行款19721元履行完毕。  

看到当事人履行完毕,执行干警们终于松了一口气,因为一天的等待,总算可以结案,有了圆满的结果!办理完执结手续后,他们纷纷带着成功执行的喜悦离开了单位,准备着次日向当事人发放案件款。

责任编辑:张井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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