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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庆高新法院“百日攻坚”兵分三路 初战告捷

  发布时间:2017-08-25 14:26:07



    “你不仅瞒报漏报财产,而且还蛮横无理,拒不执行,今天必须拘留你,绝不可商量,涉及犯罪的,还将依法判你的刑,绝不让你们这些老赖逃脱法律的惩罚!”8月22日上午,大庆高新区人民法院第一执行团队执行法官贾李强对被执行人刘某严厉地批评道。

    事情还要追溯到2015年7月。当时,被执行人刘某驾车撞伤了申请执行人梁某,造成梁某十级伤残。后经法院判决侵权人刘某一次性赔偿受害人梁某各项经济损失共计 11万元。

    判决生效后,被执行人刘某拒不履行生效裁判,并玩起“躲猫猫”,坚决避而不见执行干警,致使案件执行陷入僵局。看在眼里,急在心里,贾法官想方设法通过公安机关调取户籍信息和暂住地信息,但仍没联系上被执行人刘某,致使案件执行再度陷入僵局。

    今年8月18日,贾法官独辟蹊径,通过调取刘某支付宝注册账号,获取被执行人刘某联系方式。后经数次沟通,在情与法耐心说教下、在打击“老赖”手段严厉威慑下,被执行人刘某最终答应于22日到法院接受调查。

    到法院后,因其态度特别蛮横且拒不申报财产,为打击其嚣张气焰,法院遂对其作出拘留十五日的司法决定。据悉,这是打响该院基本解决执行难“百日攻坚”专项执行活动的第一枪。

    为进一步落实全国法院和全省法院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推进会精神,按照全省法院基本解决执行难“百日攻坚”专项执行活动实施方案的要求,高新法院积极响应,结合本院实际情况制定了切实可行的具体行动方案,坚持一手抓当前执行工作突出问题,一手抓长效机制建设,并于8月22日执行干警兵分三路,三个执行团队在省内外追踪被执行人,采取查封、扣划等强制手段控制被执行财产,擂响百日攻坚战行动的战鼓,并取得了初步成效。

    第一执行团队在执行干警贾李强带领下,强制拘留刘某后,又迅速奔赴在下一起案件执行的道路上。第二执行团队在执行干警于戈带领下,火速赶赴江苏和浙江。由于时间紧迫,被执行人款物随时都有可能被转移灭失的风险,该院执行干警不惧路途遥远,风雨兼程,分成两个小分队从早到晚两天奔赴六地:在南京对被执行人金某账户上的35万元进行冻结扣划,在上海对被执行人杨某账户上94万的存款进行扣划,在台州对被执行人秦某的房产进行了查封,在海门对被执行人邢某名下一处房产进行了评估,在盐城查封了被执行人贾某房产一处,在泰州为买受人高某办理了拍卖过户手续,拍卖价178万元,起拍价130万,溢价率36.9%,出价68次,最大限度地保障了申请执行人和被执行人的权益。

    第三执行团队在执行干警张凯带领下,直奔牡丹江,强制执行拖欠57.22万元的民间借贷案。启程之前,他们已通过网络查控系统,查到被执行人苟某在牡丹江一银行有存款11万元,并对该账户进行网上冻结。赶到牡丹江后,执行干警迅速将冻结的账户11万元予以扣划。同时还对其名下的一处房产进行了查封,迫使被执行人主动履行义务。他们果断出击,确保申请人合法权益得到最大保障。

    当事人拿着胜诉的一纸判决,却无法实现应得的利益,这不仅损害当事人正当权益,而且损害了司法权威和社会的公平正义。高新区法院执行局超前谋划,精准施策,开好局,起好步,为“百日攻坚”专项执法行活动的顺利开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并将持续行走在执行道路上,攻艰克难,砥砺前行,确保圆满完成“百日攻坚”专项既定目标。

责任编辑:张井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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