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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几类人不能恢复监护人资格

发布时间:2017-05-12 09:13:07


    依据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 公安部 民政部《关于依法处理监护人侵害未成年人权益行为若干问题的意见》,申请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一般不得判决恢复其监护人资格:

    (一)性侵害、出卖未成年人的;

    (二)虐待、遗弃未成年人六个月以上、多次遗弃未成年人,并且造成重伤以上严重后果的;

    (三)因监护侵害行为被判处五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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