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人不出庭时的其他作证方式

发布时间:2017-03-29 15:28:44


    一般说来,证人应当庭审提供证言,但如果出现本条规定法定例外情形,证人可以不出庭作证,此时必须通过其他方法来调查证人证言。原民事诉讼法第七十条中只规定了证人通过提交书面正言来作证。这次修改民事诉讼法根据司法实践情况,增加了通过视听传输技术或者视听资料等作证的方式。(一)通过书面证言的方式作证。书面证言是证人出庭作证以外的最为简便和常见的作证方式。证人不能出庭的,可以提交其亲笔书写的书面证言,也可以以他人记录的证言笔录的形式作证。(二)通过视听传输技术的方式作证。视听传输技术是现代科技发展的产物,为相距遥远的人们提供了便捷、有效的交流途径,人们可以通过电视网络、电话网络和因特网即时而且形象地将声音、图像进行传输,具有即时性、互动性的特点。现代科技的发展这些先进技术可以用来为证人证言的调查服务,从而有利于诉讼进行、降低诉讼成本。通过视听传输技术作证能够更为全面地反映证人作证的现场情况,并能够使质证和询问证人的程序及时展开,更有利于法庭正确地审核判断证据,从而更好地保障证人证言的真实性。(三)通过视听资料的方式作证。视听资料与书面证言相比,可以比较全面地反映证人作证的环境。能够更好地保证证言的可信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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