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避规定的适用那些范围?

发布时间:2017-03-29 15:16:57


    回避规定不仅适用于审判员,而且适用于书记员、翻译人员、鉴定人和勘验人。根据本法的规定,书记员是人民法院的工作人员,担任审判案件时的记录、文书和卷宗整理、证据保管等工作。翻译人员是人民法院委托或者指定从事案件翻译工作的人员。鉴定人足经人民法院指定,运用自已的专业知识进行鉴定活动,并向人民法院提出全面鉴定结论的人员。勘验人足人民法院的工作人员或者指定的其他人员,对一定的事什进行勘验、检验的人,勘验人对勘验结果要制作勘验笔录。相关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23条、第25条,《中华人民共和围仲裁法》第34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法》第28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33条。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