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于举证的情形包括哪些

发布时间:2017-03-22 09:28:13


    下列事实,当事人无需举证;

   (1)众所周知的事实;

   (2)自然规律及定理;

   (3)根据法律规定或者已知事实和日常生活经验法则,能推定出的另一事实;

   (4)已为人民法院发生法律效力的裁判所确认的事实;

   (5)已为仲裁机构的生效裁决所确认的事实;

   (6)已为有效公证文书所证明的事实。

    上述6项,当事人有相反证据足以推翻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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