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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笔:《应对环保督查岂能阳奉阴违》

  发布时间:2017-03-21 09:01:47


12月22日结束的这一次空气重污染过程,创下今年入冬以来的多个纪录,为此,环保部派出16个督查组分赴污染严重地区展开督查。记者随环保部保定、唐山督查组到现场进行了督查。督查发现,唐山市个别钢铁企业当着督查组的面承诺立即关停烧结机,待督查组走后,重新开启。12月21日,环保部在向媒体通报时说,唐山市个别企业的行为属于“恶意应付检查。”(12月26日 《法制日报》)

  环保执法直接涉及相关企业的经济利益,还直接关乎地方政府的经济政绩单,这些客观情况就决定环保执法要面对错综复杂的利益纠葛,其难度可想而知。一面是重度空气污染危害广大群众的身体健康,一面是污染企业、地方政府的利益诉求,如果没有强有力的执法措施,触及利益的空气污染治理无异于天方夜谭。环保督查组一走就重启关停装置,这其实就是环保执法困境的缩影,可想象这些企业落实环保政策、遵守环保法规更是敷衍塞责。污染企业这种阳奉阴违的应对方式,其实就是雾霾治理效果差强人意的根本原因,这就要求必须要从根本上解决污染企业阳奉阴违的现象,环保执法部门才能真正治理好雾霾,具体应该切实做好以下三个方面:

  一是完善监督方式。环保执法的监督不能简单依赖现场执法,应该强化技术性手段,在污染企业周边甚至生产区域安装监测设备,环保执法部门直接进行远程空气治理数据监督,以及视频监督。技术监督必须严防弄虚作假现象,要不定期派人检查设备的运行状况,对于故意妨碍设备正常运转的行为严肃依法处理。对于重点监测的污染企业,可以发动当地群众、环保公益组织直接举报,环保执法部门开辟微博、微信等便捷举报途径。

  二是要依法严厉处罚。大气污染防治法规定,超过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或者超过重点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排放大气污染物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或者限制生产、停产整治,并处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报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责令停业、关闭。污染企业应对环保督查的阳奉阴违,应该属于情节严重,可以考虑顶格进行严厉处罚,让其无法从违法生产中获得经济利益。

  三是要追究个人责任。地方污染企业敢于对环保部督察组阳奉阴违,相关领导干部难辞其咎。根据2015年颁布实施的《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办法(试行)》规定,未正确履行职责,导致应当依法由政府责令停业、关闭的严重污染环境的企业事业单位或者其他生产经营者未停业、关闭的应当追究相关地方党委和政府有关领导成员的责任,纪委及组织部门要依规对相关领导干部进行追责。

  污染企业对环保部督察组的阳奉阴违,充分暴露出相关企业、地方政府对利益的重视和对环保的轻视,如果任由这种阳奉阴违继续存在,那么环保执法就会沦为放空炮,进而丧失执法的严肃性和权威性。雾霾消失不能等风来,环保执法更不能依赖某些组织或个人的自觉,环保执法部门对违法企业的阳奉阴违行为要多杀回马枪,只有用坚定的执法力度才能换来持久的白云蓝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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