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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笔:《品茶“五定”与法官修为》

  发布时间:2017-03-18 20:20:34


  “知止而后有定,定而后能静,静而后能安,安而后能虑,虑而后能得,物有本末,事有终始,知所先后,则近道矣(《孔子·大学》)。”

  ——题记

  禅茶文化以茶为媒,讲求禅茶一味,以“茶道”为主要形态,集艺、修、德为一体,融儒、释、道之大成,是源于茶而又高于茶的中华传世文化。笔者以为,禅茶文化和司法文化既触类旁通又有异曲同工之妙,品茶“五定”与法官品行的内外兼修在文化超越中获致天然机缘。

  “入定”——禅茶文化的精神境界

  早年喝绿茶,一款名“定心”的巴南银针给笔者留下深刻印象,但当时未解“定心”之意。及至后来入了“茶道”,知晓了禅茶一味,方有参禅悟道、明心见性的新感悟,原来喝茶品茗就要有“定”。定者,固定、平静、安定也。“定”亦为佛教名词,译自梵语Samadhi,亦称“三昧”、“三摩地”,指心专注一境集中而不散乱的精神状态。

  一是心定。唯心一途,心无旁骛。心定是内心世界静谧与笃定的完美结合。茶有浓、淡、涩、苦、香之“五味”,若不用心,难品出真味。鲁迅说,有好茶喝,会喝好茶,便是一种清福。清福,最简单的体验就是喝茶时放下琐事,心无杂念、心静如水,细看杯中茶起茶落,慢品世间万物的浓郁清淡。偷得浮生半日闲,人间有味是清欢。林语堂说,以一个冷静的头脑去看忙乱世界的人,才能体会出淡茶的美妙气味。世事喧嚣人生纷扰,滚滚红尘茫茫人海,迷失在终日的奔波中,难得把身体与灵魂一起停下,不如借助这清苦的茶汁,调理内心的仓促急躁、散乱不安,进入静默和谐、蕴藉丰厚的境界,心灵便复归宁静。内心清静,便会释然。茶水洗心,心如明镜,看清自己即可看清世界。于是,烦恼不再,快乐依旧,真是“壶中有乾坤,欲知还需饮。净心得茶趣,至味非酸辛”。

  二是形定。心形一体,形为心彰。这里的“形”,主要指人的身体姿态。喝茶之人正襟危坐、挺直端正,谓“正形”。修行之人,更是“坐如钟、站如松、睡如弓”。品茶与喝酒不同,茶如隐逸,酒如豪士,酒以结友,茶当静品。品茶之人入得座来,规规矩矩,断然不会窜来窜去,更不会躁动不安。即使相互敬茶,亦仅把盏相对,轻轻一“请”,温文尔雅。

  三是气定。气能通窍,气定神闲。气定就是平心静气,吐故纳新。我们常说“精气神”,“精”指精力、精气、精神乃至精华;“气”泛指气息的循环通畅,能促使体内器官发挥正常机能的原动力;“神”则是内生无形的神思神情、精气精力等内在精神表现。“精气神”相互联系,表明人的健康状态。“气”在其中,起着承上启下的特殊作用。养“气”,需要喝茶品茗来涵养生气。一碗清茶入腹,把草木清新之气吸纳进体内,通过气息的自然流动,贯通五脏六腑,荡涤污浊,从而滋养出清新健康的气息。

  四是神定。镇定自若,神情安泰。神清气爽、气定神闲与心神不宁、魂不守舍,都是人的精神状态,前者是精神的愉悦和放松,后者是情绪的慌乱与惶恐。静心品茶、醉心于茶,就是安神,就是给自己的心灵添一分慰藉,为躁动的心绪寻一片安宁,于茶文化的净土中,享视角之欢愉、触觉之温润、味觉之甘甜、嗅觉之纯爽、听觉之美妙、幻觉之奇特。醉心品茶之人,自然是物质与精神的两厢愉悦,人茶相融的当下一瞬,返璞归真、物我两忘,瞬间空灵、人茶无二。由此,可得快乐、自在。

  五是禅定。参禅悟道,禅茶一味。禅出自梵语,意为“静虑”。“菩提本无树,明镜亦非台,本来无一物,何处惹尘埃”。慧能大师这首禅悟之言对茶文化影响深远。佛教认为,静坐敛心、专注一境、身心轻松、明心见性,即成禅定。茶之为物、禅之为心、心由物显、物由心知。禅定就是饮茶品茗的同时,用简单的事理和思辨的方法,触类旁通地诠释复杂的自然和社会现象。有了禅定,怎样的人间万象,你都能找到答案。

  “开悟”——法官品行的内外兼修

  品茶“五定”与法官修为天然机缘有二:一方面,两者所追求的静寂和美的价值观高度一致;另一方面,崇尚技艺、注重修为的行为特征,演绎为共同的方法论,以茶为媒、借物明道,从而内化于心、外化于形,达到知行合一、内外兼修。

  一曰修心。人之修为,修心为上。法官是公平正义的“化身”,是思想与行为、节度与操守、平静与和善、忠诚与睿智的完美结合。法官须修“三颗心”:修清静之心。“静若处子”是一种充满内涵的幽远,庄子说,无为自化,清静自在。正则静,静则明,明则虚,虚则无为而无不为。万物生于静而归于静,道家炼心炼气、儒家修心养性、佛家六根清净,无不以练静为入手。“半盏清茶观沉浮人生,一颗静心看清凉世界”。唯有静,才能坦然面对世俗纷扰,从容应对人生百态,达到宠辱不变、波澜不惊、宁静致远、淡泊明志。法官应修干净之心。“茶至无味仍余香,人若无妄心自清”。只有内心世界的干净清澈,才可能去却虚妄、不忘初心,才可能有浮华三千不为所动,才可能有财色利诱坐怀不乱,也才能正确对待荣辱得失、淡看世间功名利禄。法官应修崇敬之心。“畏则不敢肆而德以成,无畏则从其所欲而及于祸”。法官尤应心存敬畏,敬畏人民、敬畏法纪、敬畏权力、敬畏良心。执法办案要崇法秉正、厚德为民、平之如水、刚直不阿;自省自律要心有法度、言有纲纪、手有戒尺、行有章法。

  二曰正形。正形饰德,万物毕得。法官当是社会楷模,“其身正,不令而行;其身不正,虽令不从”。“正”是“正、止、上”三字的完美结合。正,既是正道,也是忠诚。人以正气立,事行正道远。法官之“正”,就职业层面,是正义与正确之“正”;在行为层面,是正道与正派之“正”。止,既是自律,也是干净。法官当懂得节制与自律,令行禁止,有所为有所不为;心如止水,既有“视金钱如粪土”般的道德情怀,又有对“红线”的敬畏与“底线”的把握,置身滚滚红尘而坐怀不乱。上,既是追求,也是担当。通过内外兼修,达到“天行健,君子以自强不息;地势坤,君子以厚德载物”的境界。通俗地讲,“正”是方向,“止”是“刹车”,“上”则是“油门”。

  三曰养气。积微成著,气有浩然。“养天地正气,法古今完人”,气是一种内在的能量场,强大的气场汇聚成法官的善良公正。法官应养浩然正气。“不矜威益重,无私功自高”。法官之浩然正气,更多的体现于法官“骨子里”的不惧与不屑。不惧邪恶、权贵、困难,忠于法律、捍卫法治、惩恶扬善、厚德为民。不屑,是对功名利禄的淡然,是人情世故的练达,是无私方能无畏的情怀。法官应树昂扬锐气。面对司法责任的巨大压力和案积如山的工作艰辛,法官定当知难而进、迎难而上、锐意开拓、奋发有为。“铁肩担道义,舍我有其谁”!唯如此,方对得起法官这个光荣的称谓。法官应彰蓬勃朝气。严肃紧张不是老气横秋的代名词,阴暗肮脏岂能与心中的太阳为伍,法治文明光耀千秋,需要一代代法官的沸腾热血,焕发人民司法事业的勃勃生机。

  四曰提神。内外兼修,形具神生。形神兼备是法官群体的精神情志。奉神明。俗话说,举头三尺有神明。“爱之如父母,仰之如日月,敬之如神明,畏之如雷霆”,一个执掌审判权的人,必须把法之精神信念入脑入心,奉若神明。同时,还要“保神明之清澄兮,精气入而粗秽除”。凝神思。判断是法官裁判权的基础,对思维活动的要求很高,穿梭于法律规定、案件事实和既往判例之间,需要高超的秉性才识。“文之思也,其神远矣!故寂然凝虑,思接千载;悄焉动容,视通万里;吟咏之间,吐纳朱玉之声;眉睫之前,卷舒风云之色。其思理之致乎!”养神志。法官不仅要衣冠楚楚、神清气爽,更要内外兼修、注重仪表,具有“精神外朗,神采旁映”的神情气概,让人们在其一言一行和举手投足之间,感知法官的睿智与公正,传导出对法律的尊崇和景仰。

  五曰参悟。日省吾身,悟道归真。禅之本意是让人心灵荡涤,对事物要有超凡脱俗的见解。“看不透、想不开、放不下、舍不得、输不起”,是当下的普遍“执念”,也是浮躁虚妄的根源。法官应悟透“苦、凡、空”三个字。悟苦。法官是“苦行僧”。“加不完的班、看不完的卷、绞不尽的脑汁、办不完的案”,吃不下这份苦,迈不进这道门,有志者来,非诚勿扰。“入口皆苦涩,回甘即是甜”,则是悟苦的更高境界。悟凡。法官不是颐指气使的“官”,而是为百姓平息矛盾、定分止争的“公事人”,别看法官“穿袍子、坐台子、敲槌子、判案子”,开庭时全体起立,休庭时行注目礼,但那是对法律至高无上的敬仰,法官只是“化身”而已。悟空。常言“色即是空”,色为观照,是对大千世界的印记与感观。得之不喜,失之不悲,是为“空”;无为得,也无为失,是为“无”。“四大皆空”,用意是强调人们认清宇宙人生真相,解脱内心束缚,达到自在超然。做法官,切忌看重金钱、名利、地位,须知,永恒的是精神境界而非物质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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