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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被辞退两少年酒后踹坏12辆车“泄火” 因寻衅滋事罪被判刑

  发布时间:2016-11-15 14:22:26


    近日,大庆市两名未成年人因酒后将12辆轿车的车门、前机盖等部位踹坏,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零二个月和十个月。

  2014年3月26日3时许,张某、王某因工作被辞而心生郁闷,酒后步行至大庆市萨尔图区经八街时将停在路边的12辆轿车的车门、后备箱、前机盖等不同部位踹坏,被损毁车辆损失价值共计24079元。当日17时,二人在大庆市东风新村被民警抓获。被告人家属共赔偿被害人全部损失共计27196元。大庆市高新区法院判决被告人张某犯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零二个月,缓刑一年零六个月;被告人王某犯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缓刑一年。

责任编辑:张井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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