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言道:宁拆十座庙,不毁一门亲。这是相对于婚姻外的人来说的,婚姻之外的介入因素,或人,或财,或病,或其他不定因素,当这些因素介入进来,就有可能导致婚姻的破裂或者分离。有些因素可避免,有的则顺其自然,至于结果如何,那就要看婚姻之内的人之定力或者说对婚姻之珍惜程度。
但对于婚姻之内的人来说,婚姻的合与散又当如何呢?“十年修的同船渡,百年修的同枕眠”,如此之说,婚姻之缘分乃前世之修行,若真如此,当真好好珍惜来之不易的婚姻。但事实上,很多人,并没有谨慎待之,有的是在自我摧残自我之幸福,自我毁灭婚姻之延续。当婚姻无法延续之时,就是离婚。
婚姻之离,缘由当事人有错。在经办的案子中,来离婚的当事人,有的是男方有过错,但也有的是女方有过错,有的是双方均有过错,或者有第三者,或者为财产利益争斗分割,或者为家庭成员关系的不当处理,或者为彼此的性格生活圈子不同而引起感情上出现伤痕。不管如何,都是一方已经有了离心,有了挣脱婚姻枷锁之欲求,故有的找着不同的理由来起诉离婚,以求达到解脱之目的。
婚姻之离,无奈缘分空间已无存在。很多的离婚当事人,在经过离婚的法定审理程序后,或醒悟了,或迷茫了,或更坚定了,但如果双方都无法给已经出现裂痕的婚姻留下一段空间来缓冲的话,那婚姻存在的意义也将如夏日薄冰,如风中炊烟,经不起丁点的震荡和伤害。婚姻当使有一定的空间存在,这个空间,可以是双方的争吵的泄愤,可以是彼此的爱恋,可以是幸福的酝酿,可以是家庭生活的点滴退让与宽容。但很多人都是自己逼迫自己,自以为自己的婚姻已经山穷水尽,已经非离婚不可。有时候,在庭审过程中,问及当事人,离婚之请求非达到不可吗?有的是犹豫回答,有的是坚决回答,有的是沉默着,总之,很多的当事人,对于婚姻之离,并没有得到一种爽快的满意的答案。
婚姻之离,大人解脱,小孩可怜。虽然在离婚过程中,必然要对小孩的抚养权和财产的分割进行考虑,但婚姻若真离开,则大人可以从此寻得一片崭新的自由空间,完全可以很理性或者很有目标的去经营自己的下一段人生。但对于还未成年的小孩而言,尤其是还根本未懂得人间的爱与恨、悲欢离合为何物的时候,他们要被迫地去选择一个所谓的监护者,或跟父亲,或跟母亲,一个家庭破碎为二,一个需要完整的父母之爱的小孩,却成了只有半个主心骨的可怜人,试问,离婚之人,忍心乎?
笔者认为,婚姻之合,却然缘分之蹉跎,若无缘分,则此生均不知对方为何人,放眼人生短短几十年,谁能给你一个诚心的追求与陪伴?可能只有婚姻中的当事人最有资格来回答这个问题。婚姻之离,并非被逼上梁山而走投无路,任何婚姻都会存在一个可以让双方都可以存在的缓冲空间,若真的出现裂痕,应彼此都创造一个可以允许大家存在的空间,或生活,或生存,或幸福,或需求。婚姻之离多是一种不负责任的任性之举,是一种对家庭成员尤其是长辈和晚辈之伤,更是对自己完整的小家庭的毁灭性的打击。
缘分难得,好好珍惜。人生不长,谨慎对待离婚。再多的苦,再多的无奈,想想为人父母之责,想想人生长河之短暂,还会去抛却本来就只有几十年的婚姻岁月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