母校西南政法大学“厚德重法”的校训我仍铭记于心,在母校时,我还不能够完全领悟这四个字的深刻含义,但是随着我不断对于理论知识的刻苦学习和在实践中对于自己的刻苦磨砺,时至今日,对这四个字的含义我才能略晓其中一二。
道德和法律都是社会上层建筑的重要组成部分,毛泽东同志在建国初期曾经指出,治国就是治吏,礼义廉耻,国之四维,四维不张,国将不国。而作为一名法律工作者,不忠不义,知法犯法则更是为人之大忌。
地势坤,君子以厚德载物”。所谓“厚德”,即胸怀宽厚,与人为善。法律是实践的艺术,更是与人交往的艺术。在与人交往的过程中,如何处理好情理与法理、公平与效率、程序与实体之间的关系,如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主义”则更需要我们多年的经宝剑磨砺之苦,耐梅花苦寒之痛。如此这般,在迷茫中找到方向,在跌倒中学会前行,才能在实践中实现法制梦。
所谓重法,一方面是指我们要在实际的工作之中不断的学习先进的理论知识,给自己建构扎实的法律功底;另一方面,“法律的生命在于经验而非逻辑”,我们应不断的将理论知识运用到实践当中,在实践中求得真知。
我认为服务群众不只是目的,更是我们的出发点,我们要积极顺应人民群众新要求新期待,真正做到“接地气”。无论是我们在法理学中所学的平等、公平,还是在诉讼法中所知的定纷止争,抑或是刑法里所规定的罪刑法定,其最终目的都是为了更好的维护整个社会的秩序,让人民安居乐业。
当我每天上班从法院门前走过,看到丰都县和法院中间镶嵌着“人民”二字时,我总会提醒自己,自己不单单是一名法律工作者,而是,而更是一位忠诚于党、忠诚于国家、忠诚于人民的服务者。
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要紧紧依靠群众,充分发挥人民群众的积极性和主观能动性,而作为司法工作者的我们,长时间在第一线接触群众,此时,更好的树立服务意识,端正服务态度,确保服务质量,了解并帮助群众解决他们的所想所需所求。中国梦是每一个中国人民的梦,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这一中华民族近代以来最伟大的梦想必然需要几代人不断披荆斩棘,实现中国梦靠的是中华民族每一分子的努力,合抱之木,生于毫末,九层之台,起于垒土。我,作为一名基层的司法工作者,能力虽然有限,但我会不遗余力的在自己的岗位上为实现中国梦做出贡献,也会毫不推辞的履行属于自己的那一份中国梦责任。
梦在心里,始于足下,我会在自己的岗位上不断充实自己,不断提高自己,首先努力成为一个人,之后成为一个大写的人,最后成为一个大写的法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