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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笔:《法治天空》

  发布时间:2016-09-07 16:11:09


    探寻和阐释法律的精神,是法治的重要内容,如《社会契约论》中,卢梭主张从法律与其他事物的普遍联系中探求法律和法治的精神实质。

    法律诚如书中所言,与国家政体、自由、气候、土壤、民族精神、风俗习惯、贸易、货币、人口、宗教等等因素都有关系,法律与法治并非只是简单纯粹的联系关系。如此众多的因素,它们的渊源,立法者的目的以及作为法律建立的基础的各种事物的秩序,这些关系综合起来就是法律的精神。

    因此,从最广泛的意义来说,法是由事物的性质产生出来的必然关系。在这个意义上,一切存在物都有它们的法,法治必然是大势所趋。

    新中国的法治之路,即使有过中断,但仍旧是国家发展的必备而被无比重视,特别是十八大以来,“法治”放在了极为重要的地位,“富强、民主、文明、和谐、自由、平等、公正、法治、爱国、敬业、诚信、友善”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中均带有法治社会的烙印,或是其核心精神、或是其具体、或是其达到途径,其中的“法治”只是法治社会的重要部分之一。

    “在人民完全无权参加政府事务的国家中,人民会像管理国家事务那样为某位演员而狂热”,人的追求促使着社会进步,历史一直想着前进的方向延展,每个人作为独立的个体都会有自己独立的思想,个人法治精神的建立也会给这个社会、这个国家带来意料不到的收获。

     为了最终理解你所不理解的,你必须经历一条愚昧无知的道路,为占有你从未占有过的东西,你必须经历被剥夺的过程,为了到达你所不在的地位,你必须经历那条你不在其中的道路。

    这是我国法治之路发展成长的景象,自由发展到司法主权被帝国主义侵略,再到如今的逐步繁荣,一切都像是理所应当,但每一步又都是无比艰难困苦。

    法治社会的建设并非停留在口号上,顺应历史的事物是会随时代成长的。

    假若你积极参加消费者维权咨询之类的普法活动时,你可以看到不同人群问着不同的问题,这是最真实的现状。

    这世界发生的事情错综复杂,纠葛也是剪不断理还乱,这是从来没有改变的,而正在改变的是人们对于这些事情的态度,并不是书本中所描述的“他们迷恋金钱,不再热衷国事”,让我们感受到我们的希望,这个国家法治的未来。

    冬天即使严寒,有时候你会觉得它漫长得不知道什么时候会结束,可是总是会结束的。这是个温暖的春天,一切都在萌芽之中,人们会骑着马蹄踏过路面上正是丰满的几团柳絮,整个国家都在醒来。

责任编辑:张井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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