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当今时代的一名普通中国法官,我肯定不能以圣贤自诩,也深知不是国外的“孤独贵族”,寂寞对法官来说,并不是指生活状态,而是一种内心信仰,一种价值取向和精神追求,也是一种职业需要。在这个浮躁社会,面对光怪陆离的社会现象,法官必须能独醒、独清,法官的视角应当放在“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的社会担当,法官的职业信仰应当是公平公正司法。所以,注定了我们精神上应当是“寂寞”的,这种寂寞源于忧患,这种寂寞在于比普通人更理解法治的重量,这种寂寞在于比普通人更分得清善恶美丑!我们是道德的守护者,公平的防线,所以我们应当保持这份责任感、忧患心!
结庐在人境,而无车马喧。问君何能尔?心远地自偏”这是陶渊明描绘的美景,但是它只是理想,因为在当今社会作法官,我们比任何时期都累!司法目前承载着不能承受之重,人民群众的司法需求日益急需回应,法官要实现每一起案件案结事了人和的目标,要通过裁判的引导、示范作用来参与社会管理创新,需要更高的司法能力,而这其中最重要的不是精通法律条文,而是善于洞察事实真相、把握利益衡量,善于抽丝剥茧、善于用老百姓懂得的语言去化解纠纷,从这个角度讲,法官是难得寂寞的!所以,法官的寂寞不是做与世隔绝的隐士,不是清静无为,不是不食人间烟火,而是胸怀大爱,悲天悯人,有古道热肠和社会道义,否则做不好人民满意的法官。
我们所孜孜追求的法治,其实不是空中楼阁,首先也是一种生活方式。法官需要有严谨的思维、严肃的态度、严格的程序意识,法官应该最守规矩,最懂得规则。我们需要安下心来学习,把最好的精力用于学习法律业务,钻研审判艺术,探寻司法规律,领略法治文明的美妙;法律是常干常新的职业,法官必须随时补充法律知识,才能保持司法的智慧。从内在看,静心是一剂良药,它能医治我们人性中的弱点;从外在看,适度的寂寞和孤独,能使法官与世人保持距离,在中立者的位置上独立思考,居中裁判。这时候,寂寞会使法官保持一份神圣与威严,保持人民法官良好形象,进而树立司法公信力。
一位哲人说,“一个人只有在静默独处中容易发现和感受具有终极价值的事物。”在价值选择上,法官应当远离世俗、不媚俗,具有不可被收买的高贵人格,不为名利困扰,心无挂碍地用心做正事。鲁迅先生在《且介亭杂文•中国人失掉自信力了吗》中写道“我们自古以来,就有埋头苦干的人,有拼命硬干的人,有为民请命的人,有舍身求法的人,……虽是等于为帝王将相作家谱的所谓“正史”,也往往掩不住他们的光辉,这就是中国的脊梁。”在此,愿与法官同仁们共勉!从这个角度来说,在前进的路上,每一名树立了坚定信念和崇高理想的法官从来都不会寂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