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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笔:《续写“燃灯者”,重燃“法治梦”》

  发布时间:2016-09-06 16:46:19


  “男儿报热血,君子不偷生,光彩留今史,罄香贻后人”,一首《维新梦》生动的诠释了一名共产党员、一名平凡的司法工作者如何用生命抒写了一篇无愧于党,无愧于人民,无愧于时代,无愧于历史的司法改革新篇章。

  我们对邹碧华的怀恋,不仅缘于邹碧华个人高尚的人格,渊博的知识,儒雅的风度,更重要的是,对于一名普通司法工作者在实现法制“中国梦”过程中坚定信念,坚守锐意进取、勇于创新、乐于奉献精神的崇高敬意。法治中国的建设需要每一个法律人的力量,一名合格的法律人,在司法改革巨轮的滚滚前行中,都应当像邹碧华同志一样,秉公平之秤,持正义之尺,为法治中国的建设奉献应有的一份责任和担当。

  从思想上内化于心

  思想是行动的先导,一个人有了精神的支点,才能变得充实起来,只有坚定法治信念,才能不断的超越自己,才能做到真正的心系百姓,胸怀天下。一个思想上摇摆不定的人,很难真正的做到为人民服务,为国家奉献。良好的学习氛围有利于加强我们的党性修养,强化我们的担当精神,激发我们的爱岗敬业和无私奉献的工作热情。邹碧华精神对于思想不成熟的一小撮人,是端正,是引导,对于整个司法队伍是对法律的坚定,坚守。主动的学习远比被动的接受来得直接和深刻。

  从行动上外化于物

  “千里之行,始于足下”。学习邹碧华精神最好的诠释方式就是拥有坚定的信仰和敢于实践的勇气。前有“燃灯者”邹碧华,后有“摩托法官”白明德。24年扎根基层,服务民众,将最美好的青春年华撒在酉阳这片土地,献给了我国的法制建设,白明德法官用行动向我们生动的演绎着邹碧华精神。法律人的伟大之处不在于做了多少惊天动地的大事儿,而在于用行动将公平和正义的光亮照进千家万户。

  改革是我们这个时代的主题,司法改革是我们法律人的“中国梦”。作为一名基层司法工作者,应当投身改革实践,发扬艰苦奋斗精神,以邹碧华、白明德为榜样,扎根基层,服务人民,用行动散播法律的火花,让人民群众相信法律,依靠法律,信仰法律。人民群众是国家的主人,是法制中国建设的基石,只有夯实基石,我们才能建造“法制中国”这座大厦。投身司法实践,用于创新,敢于啃“硬骨头”,明白基层法律工作的责任和意义,需要我们每一个法律人的奉献。

  践行邹碧华精神过程中,应以邹碧华、白明德法官为榜样,弥补工作过程中的不足,时刻严守工作底线,做到思想与工作的统一协调发展。具体实践过程中,我院结合所辖少数民族聚居的这一具体情况,实行法官办案严格责任制,做好当事人回访工作,提高法官办案效率,让法官在合理有效的时间内,办多案,办好案。争取每一个人成为岗位上的“燃灯者”。

  一系列活动的开展,向邹碧华法院学习蔚然成风,强化了全院工作人员的社会责任感,增强了服务人民,奉献人民的使命感。我院将在相当长一段时间内,以邹碧华精神为行动先导,向邹碧华同志那样,修身做人、为权善用、干事创新。

  以铜为镜,可以正衣冠,以史为镜,可以知兴替,以人为镜,可以明得失。以邹碧华为镜,明确司法工作者在法制中国建设中的重要使命,明确基层法律服务者在人民心中的责任和担当。所有司法工作者在司法实践中应当深化服务于法律,服务于人民意识,接过“燃灯者”的火种,让更多的司法工作者成为“燃灯者”,照亮法制中国的天空,实现法律人的“中国梦”。

责任编辑:张井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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